国家标准《电子工程节能设计规范》
送审稿编制工作介绍
《电子工程节能设计规范》编写组 2009年08月
1、编写原则
2、编写过程
3、送审稿简介
4、结语
1、编写原则
密切结合高速发展的电子制造技术的要求,有利于新能源、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设备、新材料的应用,积极采用国内外节能降耗方面先进技术和经验,但应做到“依据可靠、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”。
认真分析、积极借鉴国内外的节能技术标准、规范和规程,采用时应经过必要核算、论证或测试验证,并注意符合我国电子工厂的实际情况。
编制过程中应坚持科学发展观,实事求是地总结电子工厂的各种能源使用状况和节能技术应用情况,较好的反映相关的建设成果、科技成果和运行经验。做到“成熟一条、制订一条”,有争议或还不成熟的可暂不制订。
本规范为强制性标准,应设有强制性条文,强制性条文应该是直接涉及工程质量、人身财产安全、卫生健康、环境保护和国家需要控制的工程建设标准。
规范中,不得列入非技术性、手册性、科普性知识以及广告性产品内容。应遵循“统一、协调、简化、选优”的原则严格把关。
严格执行国家建设部有关工程建设标准、规范的制订、编写工作的规定、要求和程序。
依据国家建设部“关于印发《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、修订计划(第二批)》的通知”(建标[2006]136号)。 主编单位: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 参编单位: 信息产业部第十一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世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电子院设计有限公司 上海电子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
准备阶段:
组成编写组制定工作大纲,包括:章节内容及分工、调研和专题报告内容、工作进展安排,于2007年4月在深圳市召开第一次编写工作会,通过了工作大纲,并进行了分工。
征求意见稿阶段:经过编写组人员的努力,在完成征求意见稿草案后,于2008年11月在北京召开第二次编写工作会,讨论确定了征求意见稿。经整理于2009年初公示和发至各单位、专家、科研人员征求意见。 开始整理编写专题报告、调研报告等。
送审稿阶段:
汇编“征求意见汇总”和编写送审稿及其条文说明。条文共162条,其中强制性条文9条。
章节安排:
1 总则 2 术语 3 电子工程的节能设计要求 3.1 电子产品生产的节能设计要求 3.2 电子工程室内环境的节能设计参数 4 工艺节能设计 5 建筑及建筑热工节能设计 5.1 一般规定 5.2 围护结构热工设计和节能措施
6 采暖、通风和空调、净化的节能设计 6.1 一般规定 6.2 采暖 6.3 通风 6.4 普通空气调节 6.5 净化空气调节 6.6 监测和控制 7 冷热源和气体供应的节能设计 7.1 一般规定 7.2 冷热源的节能设计 7.3 燃气、燃油供应 7.4 气体供应 7.5 能源综合利用
7.6 监测和控制 8 给水排水的节能设计 8.1 一般规定 8.2 给水平衡和综合利用 8.3 水系统的节能措施 8.4 监测和控制 9 电气的节能设计 9.1 一般规定 9.2 供配电节能设计 9.3 照明节能措施 9.4 监测和控制
章节安排: 附录A 电子工程综合能耗计算方法 附录B 各种能源参考热值及折算标准煤系数 附录C 建筑物内空气调节冷、热水管的经济绝热厚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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